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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6 06:31:51  浏览:907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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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03]7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联合国注册的非营利性国际组织,协会的主要活动是利用其网络系统,为国际航空运输业提供信息和通讯服务,我国已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等12家单位加入该协会,成为其会员。关于协会向会员提供信息服务所收取服务费、信息处理费和管理费等税务处理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会员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217号)已做出了明确规定。现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来函反映,我国境内非会员单位有时也会借用会员代码,进入协会系统查询信息资料,支付网络服务费、信息费;此外,由于为便于对外结算,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对其系统用户所支付的费用,指定一企业统一办理对外付汇业务,在开具税务凭证上也遇到问题。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协会向我国境内用户提供网络、信息处理等服务,由于其提供劳务发生地在我国境外,其从我国会员单位或非会员单位取得的网络服务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不予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有关单位在支付上述费用时,各地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372号)的规定,经审核后开具不予征税的税务凭证。
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为协会注册登记会员,其会员代码为CA。由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系统及其下属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等单位以CA代码索取信息较多,为便于统一对外付汇,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指定民航电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向协会办理以CA代码索取信息、接受服务应付费用的结算。对此,有关税务机关可对民航电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支付的上述费用,审核开具不予征税证明。今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统一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发生变化的,由其报当地税务机关核准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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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废止的决定

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


漯河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更好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漯政〔2008〕85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印发《咸宁市地方国有企业改制专项借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咸政办发[2006]24号




关于印发《咸宁市地方国有企业改制专项借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温泉开发区管委会:
  《咸宁市地方国有企业改制专项借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七日 


咸宁市地方国有企业改制专项借款管理办法

  根据《湖北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鄂国资改组[2005]323号《关于申报地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专款借款的通知》要求,市政府指定咸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公司)作为市级融资平台,统一办理咸宁市企业改制专项借款,为规范运作市级综合融资平台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项目和资金,做好“借、用、还”与“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工作,积极防范借款风险,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市政府指定市国资公司建立资金专户,专班管理,专户资金使用审批由分管市长、常务副市长和市长签字。
  二、所有改制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收益全部进入专户管理,以便保证政府垫付的职工安置费到期归还和周转使用。
  三、建立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具体办法,实行规范管理:
  1、贷款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费。办理程序为:由改制企业提出申请,经市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政府分管市长审批,并由改制工作组(或清算组)和主管部门与市国资公司签定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手续。
  2、每个企业资产变现收益进入专户后,先按合同扣除政府垫付的职工安置费(含本息。利息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再按企业改制方案确定的其它改制成本进行预算管理。先按90%比例拨付改制费用,预留10%处理遗留问题和收尾工作。
  3、改制企业如果发生原改制方案未列入的开支项目或超出项目预算的,由工作组或清算组另行打专题报告报市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呈分管市长、常务副市长和市长审批,在企业资产出售收入中解决或在专户资金中统筹调剂,并由改制工作组或清算组与市国资公司签定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手续。
  4、两年贷款期到,归还贷款后,若企业改制已全部完成,账上结余资金作为国有资产收益,由市政府直接管理,资金调拨和使用必须经分管市长、常务副市长和市长审批。
  四、企业改制专项借款工作经费来源和使用由市政府审批。